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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七十二章结局(终)

    雪仍未消停,屋里的炭火已经熄了大半。薛晋和阿古进了屋里后,见金书已经醒了,抱着被子坐在那还有些恍惚,还以为她是被冷醒的。

    薛晋俯身去撩拨炭火,阿古走到床边拢拢她凌乱的发,“冷么?”

    “不冷。”金书歪了脑袋看看她,“阿古姐姐,你已经报完仇了么?”

    阿古点点头,金书笑道,“看得出来,阿古姐姐跟之前不一样了。”

    “哪里不一样了?”

    “以前像是一个空壳,现在呀,空壳已经被填满了的模样。”

    阿古笑笑,去拿衣服给她穿上,“刚才已经跟掌柜买了辆马车,等会就离开京城。”

    金书顿了顿,“可师父……”

    “师父并没有背弃我们。”阿古给她衣裳扣上扣子,拿了梳子过来给她梳发,“师父他盯着薛升去了。”

    金书全身一抖,“薛升还没死?”

    阿古淡声,“是没死,可他会比死更难受。”

    薛晋拨好炭火过来,见金书放下浓密头发,将脸衬得更加红润俏皮,这才觉得她真是个小姑娘——也是他的妹妹。他坐在床前凳上,说道,“当年我少在家,没有护好你,是三哥的错。”

    金书摇摇头,“我还记得,你每次回来都会给我带糖吃……进京之后,你总给我带糖果其实早就在告诉我,你是知道我身份的,我却一直将你的举动看做是讨好阿古姐姐。”

    薛晋没想到她还记得,明明当时她的年纪还很小。心善的人,总会将别人待他的好一点一滴都记在心上。他摸摸她的脑袋,说道,“当初我从棺木里带走阿古,察觉到有人在身后跟着,等我安置好阿古,回去查看,发现跟踪的人是你。那时的你,衣衫褴褛,脸上手上都有伤,我便知道你过得并不好。所以在拜托你师父照顾你师姐时,我让他也将你带走。”

    金书愣了愣,“所以师父愿意收留我,不是因为我苦苦哀求,而是因你所托?”

    薛晋笑笑,“你师父可是个铁石心肠的人,向来不喜孩童,说孩子太吵闹又难教。可是如今看来,他却比我更疼你。”

    金书眼眸微湿,原来世上疼自己的人还有这么多。

    她想她永远都忘不了当初在薛家碰见宋锦云时,她给自己糖时她心里的喜悦和感激;也忘不了如今发现原来有个兄长护着自己的激动和感动。而今这两个最疼自己的人,就在眼前,就在身边。

    阿古见她吸了吸鼻子,已泛红色,刮刮她鼻尖笑道,“哭什么,往后再不会让人欺负你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才没哭。”金书揉揉眼,犟嘴了。

    阿古给她梳好发,不再是男童的发髻,而是简单梳了个双丫髻,更像个小姑娘了,“等出了城,找个安全的地方住下,我再给你梳个好看的头发。快穿鞋吧,还要去接你七姐,要赶在申时开门时离开这。”

    金书微顿,“阿古姐姐……”她绞着手指,忐忑道,“我不想跟你们走……”

    别说阿古,连薛晋也意外了,“为何?”

    金书迟疑道,“我想去王寡妇那。”

    阿古想了好一会才想起王寡妇是谁,不就是当初金书潜入岳家,在岳家做厨娘的王寡妇。而今岳太师已被问斩,岳夫人带着他的尸骨离开回青州老家,岳家也就此散了,王寡妇自然不会还在那做厨娘。只是听见金书说要去那,还是让她吃了一惊。

    “我说过,等天下太平了,我就回去找她。”

    阿古只觉她瞎操心,“你让我如何能安心将你留在京城?”

    “可别人认识的只有金书,却并不认识我这张脸。”

    “我和你三哥七姐日后都未必会再来京城,你留在这,他日要见一面并不容易。”

    金书咬了咬唇,软声说道,“阿古姐姐,等风平浪静了,我会去找你们的。而且王寡妇不是坏人,她人很好。她看着凶巴巴的,可是心眼可好了,我怕她被人欺负。”

    “你自己也不过三寸高,还想保护别人。”阿古不舍和她分开,相依为命三年,如今好不容易太平了,又要让她离开?还独自留在京城?虽然以金书的身手来说想伤到她的人并不多,但是也不能让人完全放心。

    金书见无法劝服她,这才低声,“我答应过她,要回去的……”

    阿古愣了愣,没想到金书还记挂着一个约定,“可你如今是玉书,不是金书了,难道你要做一辈子金书?”

    “我会用玉书的身份回去。”

    阿古并不信那王寡妇会收留个小姑娘,当初收留金书难道不是为了日后养老?

    薛晋说道,“去试试无妨,如果不行,你立刻跟我们走。”

    金书欢喜点头,穿好鞋子又抱了抱她,“阿古姐姐要小心。”她要出门时才终于面向薛晋,抬头拧眉认真道,“你不许欺负我阿古姐姐,要好好照顾她。”

    她始终没有喊他三哥,依旧是将他当做姐夫。薛晋便知她真的没有将自己当做薛家的孩子,小小的童心里,住着一个对薛姓憎恶的小人儿,“姐夫答应你,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,下回见面,给你准备你喜欢的糖。”

    金书顿了顿,“嗯”了一声就抬步要走,“我得像上回那样,半夜倒在她的门前,所以我现在就得过去。”

    现在已深夜,阿古自然不会放心,和薛晋将她送到王寡妇住的巷子中。

    金书走到有些破旧的木门,心底已隐隐泛起一丝奇妙的感觉,像是……回到了家。

    王寡妇此时已经睡下,听见外面“咚”地一声巨响,吓了一跳,当即拿起床边木棒往外走。难道又有不要命的贼进来了?当她是寡妇便觉得好欺负了?别让她瞧见,否则非得追上去敲碎对方的脑袋。

    小小的院子里并没有人,她小心翼翼走到门后,一手拿木棒,一手拿住门栓,猛地抽开喝了一声给自己壮胆,可门外并没有人。

    “难道是野猫?”她皱皱眉头要回步,忽然瞧见地上有个小人儿,她顿时惊喜,“狗蛋?”

    可捞起这人,却不是她家狗蛋,而是个小姑娘。长得倒是很好,但脸上有伤,已经昏迷不醒。

    难道她天生就有捡孩子的命?

    她叹气,将她抱在怀里进了里屋,放床上盖好被子,便去熬粥。等她熬粥回来,就见那小姑娘已经醒了。她撇撇嘴,“看来还死不了,把粥喝了就赶紧走。”

    金书瞅着她,说话还是带刀的,“我饿。”

    王寡妇更是嫌弃,“粥还烫,给你吹吹。真是的,大半夜你怎么跑我屋门前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爹娘没了,被人带进京城来,结果发现那人要把我卖了,然后我就逃了出来。”

    王寡妇诧异,“你碰见人牙子了?真是杀千刀的,也不怕折了寿……张嘴,喝粥。”

    金书咽下一口,暖进心底,不由笑笑。

    王寡妇瞧着她,长得细皮嫩肉的,喂了一口粥就这样高兴了,不由眼圈一红,“真像我家狗蛋,也不知他去了哪里,过得好不好。”

    金书小心问道,“狗蛋是谁呀?”

    王寡妇默了默,说道,“是我家孩子。”

    金书鼻子一酸,“那他现在去哪了?”

    “不知道……兴许是找到更好的人家了。去哪都好,能活着就行。”王寡妇又给她喂了一口粥,见她嘴角有残渍,提袖给她抹去,又舀了一勺吹凉,送她嘴里。

    金书喝了半碗粥水,一双明眸认真看她,“你家狗蛋不回来了,那我做你家孩子好不好?”

    王寡妇愣神看她,怎么看都像是狗蛋,可这是个女童,不是小男孩,那当然不会是她家孩子。

    难道上天怜悯她没了一个孩子,又恩赐了一个?

    否则怎么会那么巧,都那么聪明……会疼人?

    金书怕再多看她一下就要哭了,抱住她的腰说道,“我会快点长大,不让人欺负你的。”

    王寡妇眼眶一湿,“你就安心住在这吧。”

    雪夜寒冷,简陋小屋却温暖如春。

    阿古站了好一会,才低声说道,“可以放心了。”

    薛晋说道,“金书是个有担当,也是个心思细腻的人,她能照顾好自己。”虽然这么安慰她,可身为兄长,还是抬头往里看了看,略有... 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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