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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道:“昨夜公子喝醉了晕倒,在我家留宿了一宿。”轻轻踢了一脚想要跳上床去宠物小花猫,脸色又红了,老板女儿有一颗懵懂之心,喜欢动物。平日里养了一些小狗小猫。还养过小羊和鸭子。

    洪秀瑜接过姜汤,心中大窘,觉得丢了我辈读书人的脸。忙着起身抱歉道谢,走到酒肆之内,眼睛被墙上的狂草吸引住了,站在墙下只看字形。不看字意,驻足良久。最后赞叹一声:“好字。”再看词句,似乎被触动了心中凄苦,感同身受,叹说道:“妙词。”

    扭头望向老板。洪秀瑜抱拳问道:“小生斗胆问一句,不知这字这词是何人所作?”

    老板摇头一笑,指了指洪秀瑜。开口说道:“正是公子所作。”

    “我?”洪秀瑜也是微微惊讶,却是又重重叹了一口气。“就是我做又有个屁用,不及笑笑姑娘分毫。”

    那酒肆姑娘记住了“笑笑”这个名字,心中多有不悦,觉得那笑笑真是不知好歹,不长眼睛,洪公子如此……想着想着她的脸就红了。

    多年之后,洪秀瑜登上庙堂,成为首辅林乾毅最大的政敌,三番五次在朝堂之上针锋相对,林翰林骂洪秀瑜“国贼”,洪秀瑜骂性格执拗的林乾毅是“拗相公”,两人亦友亦敌的关系,被人称为新一代的“潘春伟和陈贤”。

    当林乾毅罢官回家,众人以为洪秀瑜会喜出望外,他却暗暗叹气,首先召集同僚,一同送林乾毅回澶州,行至上京城外,洪秀瑜说:“终于能做朋友了,少了政敌,多了知己,我却觉得寂寥了不少。”林乾毅指着远处青山,笑说道:“我见青山多妩媚,天下何处不咫尺?”洪秀瑜仰头大笑。

    这是后话,但是很少有人知道,洪秀瑜那位有着“酒西施”之称的四品诰命夫人,一直都记恨着林家的陈笑笑,养了一只小猫就叫笑笑,养了一只小狗叫大宝,为此还将林婉儿从澶州激怒到了上京城,以老师的身份命令皇帝陛下赵廷整治这个洪氏,抽筋拔骨不用,打几板子还是可以的。赵廷左右为难:“老师,举世伐魏这洪氏可是立下了奇功的,为了这点小事就责罚,是不是有些不妥?”林婉儿抱着肩膀,冷哼一声:“我不管!”

    最终还是顶替林乾毅成为首辅的洪秀瑜当面道歉,林婉儿才咧咧嘴角,耷拉这眼皮回了澶州。洪氏替自家男人不平,却也无可奈何,林家各个不好惹,但是这口气却吞不下去,养了一只通体雪白的小老鼠,私下起名“婉儿”。

    洪秀瑜的字和词在上京城传播开来,引得无数文人前来观看,书圣王右军来了,捋须看了很久,最后感慨一句:“我老了。”

    纪昀大学士也来了,站在墙前,点头良久:“词是好词,字也是好字,用狂草写了一首婉约词,没看之前总觉得不妥,站到墙下才知道,竟有否泰极致的落差美,妙哉,妙哉。洪小子以前是个小家碧玉,作词写诗是家常小菜,色样味有了,却雕琢不够,上不去大台面,如此此词此字一出,可粉墨登场,一步跨入大雅之堂啦。”

    陛下穿着便服也来了,饮了一碗浊酒,眼睛却从来都没有离开过那满墙文字,喜爱书法和诗词的陛下私下寻思是不是让人将这墙都拆了搬回宫去,皇后看出端倪,劝道:“”

    林婉儿也知道了此事,来到酒肆,瞪眼看了半天,眯眼又看了半天,横着看了半天,竖着看了半天,趴在桌子上也看了半天,最后翻了翻白眼,颇为不屑的说道:“什么玩意啊,一通鬼画符,还不如我写的好。”

    引得酒肆老板女儿也是一阵白眼,今天早上一出门就看到这么一个女子,站在墙下啧啧出声,她觉得好生讨厌,就像在不屑洪公子一般。

    林婉儿指指点点,对墙上的诗词又是一通贬低。

    酒肆老板女儿终于忍不住了,冷哼一声:“有本事你也作一首啊,站着说话谁不会,哼。”

    林婉儿哟了一声,上下打量着这位姑娘,没想到站出来一个挑事儿:“你和小洪什么关系,莫非?”自从将洪秀瑜定义为阶级敌人之后,就连称呼也从“洪公子”变成了“小洪”。

    老板女儿脸色一下子就红了,害羞之极,就像被人戳穿了心事儿,也像喝了一壶清酒,酒清而后劲足,但是气势一点不弱,抱着那只小花猫说道:“既然做不出就不要说别人。”

    “我做不出来?哈哈,小丫头,知不知道姐姐作诗词和吃豌豆一模一样,张口就是一颗,怕就怕你听都听傻了,哼!”林婉儿双手握在一起,像是宝玉和玉宝大声念书那般:

    “洪郞不识愁滋味,爱上层楼。爱上层楼,为赋新词强说愁。似我识尽愁滋味,欲说还休。欲说还休,却道天凉好个秋。”

    酒肆老板微微一愣,心中惊讶异常,虽然这姑娘的词简单,而且有些骂人的嫌疑,可是这词做的妙啊,感情这世间遍地都是诗仙啊,随随便便站出一个人来都能做出格调如此高远的诗词。

    (兰英年轻的时候,情窦初开的时候,长发飘飘的时候,特别喜欢读宋词,还是那种不要脸的大声朗读哦,此外觉得每一首宋词背后都有一个或优美、或凄婉的故事,特别喜欢幻想作者写诗词之前经历过什么,写了之后又如何,就想着那一天将自己幻想的场景写下来,一首诗词一篇文章,开头和结尾以宋词内容照应,想想都觉得美。文中洪秀瑜写的那首诗词是南宋词人史达祖创作,兰英很喜欢,很喜欢,很很喜欢,你们也可以大声读出来的,试一试嘛,很爽的哦。)

    (哭,写到这,兰英还以为会嫁给一个会拉小提琴的标志文艺男青年,结果竟然嫁给了赵乾那熊样德行的理工小胖子,都能想象到这个小胖子看到这段话,会说什么:“哼,我不会拉小提琴,会拉翔算不算标志文艺?”哇,哇,受不了了!)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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