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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让宝贝回家——叶惟新浪博客,2006年8月29日2:12

    一个看上去4-6岁的残疾小女童(真实年龄尚不确定)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碎花衬衣和一条同样脏兮兮的灰色短裤,坐在广州天河区天河路的繁华路段之中,就在人行天桥旁边,高楼大厦之外,向每位路人行乞,有苍蝇叮她疑似被人为伤害致残的双脚。

    这是28日傍晚我的亲眼目睹,我一下子懵了。

    我看过很多贫民窟题材的电影,作过一些了解,知道在墨西哥、巴西、印度、南非等发展中国家都有这种情况,以及更加不堪的情况。我也并非没有亲眼看过,来广州前我在非洲肯尼亚内罗毕的艾鲁贫民窟,才看了种种践踏心灵的罪恶。

    然而在我心中,眼前之事不会发生在中国,尽管中国也是一个发展中国家。

    我在美国洛杉矶出生长大,若只看国籍,我只是个美国人。很多中国人因为我对中国的深情而奇怪,更多人怀疑我是否懂中文,是否懂中国。如我初初所言,我比大家想的还要懂中国,爱中国。

    我祖父生于乱世,理所当然为国效力,在抗日战争中战功累累,尤以台儿庄战役中的智勇,获时民国政府的三等宝鼎勋章。后在内战爆发前不愿手染同胞之血而移民美国。

    我父亲秉承家风家训,虽牙医之士,亦可称仁义也。我母亲大学毕业于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东亚语言与文化系,蒙其谆谆教育,我2岁学《千字文》,3岁学《唐诗三百首》,5岁学《论语》,多年以来一直有修习汉学。

    1991年夏天,我3岁时第一次随父母来中国旅游,往后每年皆有到中国的游历,直至2003年我家道中落,那是另一番事了。其后两年我靠着努力与好运让生活重新变好,2006年8月26日,我第一次独自一人来到中国。

    说这些只是想告诉大家,不管谁承不承认,我也是个中国人,我也属于这个国家,此心天地可鉴!

    1991年-2003年,3岁到15岁,我见证着中国的巨大变化,从南到北,从东到西,我随父母几乎走遍了中国的山河大地,尝遍了各地的美味佳肴。那正是我以前做的,领略中国好的一面,而坏的一面则被我父母有意先行规避,以防在我心智尚不成熟时生出盲目的厌恶。

    这也使今天之事让我肝肠寸断,悲愤填膺!

    我无法理解此事,在走向小女孩之前,我甚至在想这是不是在拍电影?街头实验?行为艺术?可惜全都不是,小女孩说她叫胖妞,她会说的话似乎就是唯一的一句:“哥哥,给点钱吧。”

    她父母家人呢?警察呢?儿童福利机构人员呢?好心人呢?

    广州并不是一座冷漠之城,现在我上网获知了发生于白云区的“宫璇璇事件”,当时正是靠着一群善良的普通市民解救了那位可怜的女孩。之后总是来迟一步的警察查案破案,凶手得到微薄的法律制裁。而《信息时报》的调查报道引发了全中国的轰动,社会各界针对流浪儿童、打拐、童丐等问题议论纷纷,促使制度有所完善,情况有所好转。

    但是不够。

    3年过去了,又一个“宫璇璇”被我遇着,是的,胖妞是个被利用儿童进行行乞的黑帮拐带操控的可怜小不点。

    我妹妹叶朵与胖妞同岁,快三个月前有过一场走失的惊魂,万幸最终寻回。从那开始,我深知家人失散的刮骨悲痛,深感全天下不该有此悲事。即使在从前,这事我也非管不可。

    当我报了警,突然有个中年男人乞丐走来要抢走胖妞,甚至有辆面包车驶来走下三个大汉要对我动手。我抱起胖妞奔跑呼救,在热心路人们的相助下,贼人们仓惶逃离现场。

    光天化日之下!这挑战了我对于中国治安状况的认知,挑战了一切。

    “怎么回事,她是个乞丐吧?”有个路人问我,看上去像是个大学生。

    我对此无语凝噎,我只能吼了他:“她是个小孩!”

    为什么小孩可以当乞丐?21世纪的现在?

    2700年前的管子回答了我:“仓廪实而知礼节,衣食足而知荣辱。”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。

    不是中国人特别坏,也不是美国人特别好。在美国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,有数以千万计的人口失业,数以百万计的少儿流离失所,以吃野草、捡垃圾、乞讨为生。现今的美国也有着诸多的社会问题,种族不平等,枪支泛滥,高失业率,没有全民医保……绝对不是一个尽善尽美的天堂。那又是另一番事了。

    每个国家都有好和坏的两面,受制于它现时的经济情况,中国的童丐源于贫困。

    今天的美国已经没有童丐。生活给了我这样的认知:如果在街上发现有疑似流浪的孩子,打一个电话911,很多人都会打这个电话,警察就会来把孩子带走,交给儿童保护部门,儿童就会得到最好的保护。如果是父母失职,父母也不能拿回孩子,他们不但失去监护权,甚至会被关进监狱。

    经过从70年代至今的制度完善,美国有很多流浪汉和乞丐,而流浪儿童的身影只能在《猎人之夜》(1955)等电影中看到了。

    也许有人会说:“你知道就好,黑暗存在于全世界,美国的儿保机制也不是一蹴而就,中国还需要发展。”

    我同意你,那就发展啊。

    我们这个民族,从来不是一个自私自利,对孩子漠不关心的民族。

    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设立孤儿院的国家之一,早在1500年前南北朝时代就开设收容养育孤老和孤儿的“孤独园”。更早的2300年前,孟子曰:“老吾老,以及人之老。幼吾幼,以及人之幼。”更更早的2500年前,樊迟问仁,子曰:“爱人。”

    事关老幼无小事,一个国家怎么样要看它对待老人和小孩怎么样,这是古人早已有了的定论。

    所以我一度以为中国什么都可以落后,却决不落后在儿童保护方面。然而现实给了我一巴掌,国家不作为,路人也多不作为,我当时几乎失去理智,但经过一番交流,我理解了路人们,因为背后有它的复杂和悲哀。

    在他们行动之前,一个实际的问题先阻拦在他们面前:当我伸出援手,我会有什么麻烦?

    在美国,路人也就是打一个电话,其余的后续工作有机制负责。而在中国大部分地区,并不是打一个电话就能解决,警察来了有可能只是驱赶童丐,现行的儿保部门有可能互相推卸,涉及的黑势力有可能事后报复,毁掉你的生活,甚至当场就围殴你、围住你讹钱,使你陷入一场代价高昂的麻烦。

    这样的现实阻碍着人们的勇气,消耗着人们的爱心。

    时间一长,好人没好报的事端一多,社会就有了一个可悲的观念“事不关己,高高挂起”,小人言!我游逛中文网络,最是厌恶诸如此类的小人言,“路见不平,拔刀相助”去了哪里?放任小人言横行,则皆世小人也。

    为什么会觉得童丐可以存在?几岁大的残疾孩子沿街乞讨没什么大不了?何时才是大不了,当你的孩子被拐走了,扳断了手脚扔在街上讨钱,才是大不了了吗?

    这不对!无论那些孩子和那些乞丐是什么关系,这样不对,孩子不是包括父母等谁人的工具,他们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个体。

    因为现实和观念的双重失效,一个路人没有对孩子伸出援手,可悲却可以理解。但他不应该说甚么“事不关己,高高挂起”,他应该不满,应该羞愧,对这种现状的、对国家的和对自己的,应该说:“我不想继续这样了。”

    这样的想法越多,其中总有人会实际行动,像广州白云区的那群普通市民,像我。

    当整个国家和人民都有这样的意识以及行动,事情就好了,这才是发展。

    而不是什么都不去想,不是当鸵鸟的逃避问题,不是拿他国的问题来掩盖,不是连一声“我不满意有流浪儿童”都不舍得去说,不是感觉痛心和无奈就错觉自己尽力了。

    不要再说“事不关己,高高挂起”,即使现实的困难重重,也要坚守正道,道之所在,虽千万人吾往矣。

    子曰:“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。”说再多不去行动终究无用,我将成立一个专门救助中国流浪儿童的慈善基金会,与中国民间儿保机构合作推动中国儿保的发展。愿吾之天真,能多让几个孩子的脸蛋重现笑容,多让几个破碎家庭重响欢笑。

    也愿中国各界名人共举此事。古之士绅多好慈善,富人有更大的社会责任是一个古今共识,但慈善在当代中国亦如初生小草一般稚嫩,难以寻见。呔!富人名人饮饱食醉之余,捐助回馈社会理当如此,否则一喻利小人罢。

    每每到中国寺庙游历,必定香火鼎盛,人们把余钱买花献佛,以求诸愿。满天神佛就是些喻利小人吗?拜之则赐福,不拜则赐罚?佛教人普渡众生,这个众生不包括孩童乎?佛陀割肉喂鹰,尔割点余钱给慈善又何妨?

    我有一《论语》赠予诸君,王孙贾问曰:“与其媚于奥,宁媚于灶也。何谓也?”子曰:“不然。获罪于天,无所祷也。”

    有余力拜神,就更该有余力慈善,佛愿如此。不管富人或普通人,行有余力都应该慈善,圣愿如此。

    贫穷滋生了罪恶,让爱和梦想都成了草芥,但也正因为爱和梦想,让贫穷消散,让罪恶隐去。

    也许有人会说:“你谁啊,要你管了?”

    你在愤怒吗?在不爽吗?在不屑吗?在认为我是高谈阔论,指手画脚,大义凛然,不知所谓吗?不想我说什么,做什么吗?因为你不想听,不想做,不想想。别人这么做了,你看了尴尬。

    尽管去憎恨我,鄙视我,嘲笑我,唾弃我,咒骂我,尽管捂着耳朵躲到远远的一边去。

    老子曰:“不笑不足以为道!”孔子曰:“不患人之不己知,患不知人也!”我有我的同道中人,过去未来,千千万万。

    我知道在中国像我这样的人和发言被称为“公知”,其中良莠不齐,有君子者,有小人者,有真有伪,这是个富有争议的群体。

    所谓公知者,不过是19年前美国ucla历史学家拉塞尔-雅各比在其《最后的知识分子》一书中提出的“公共知识分子”概念:真正的知识分子要具备专业素养,世界视野,社会责任感,文化责任感,改造社会的行动,担当社会引路人的勇气。

    然而早在2500年前,孔子领三千门徒游学,以微弱之力试图改变春秋之乱局。此后世世代代,无数有志者为国为民奔波一生。正如曾子曰:“士不可以不弘毅,任重而道远。仁以为己任,不亦重乎?死而后已,不亦远乎?”

    请问所谓“公共知识分子”,与中国数千年来所谓的士人,所谓的君子,有何区别?

    我借孟子之圣言多加一句标准: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,此之谓真正的公知。

    公知也好,君子也罢,我都远远不及矣,也不是圣人,也不是偶像,不过是一个良知未泯的混蛋,一个悲愤的普通人。

    但是我敬重那些真正的公知,他们做的实事并不会因为唾弃者和掩耳人而消失,只会收获一个个善果;也敬重对公知心向往之的普通人,这是我们为什么读书——变得更好。

    盲目仇恨公知者,我有一句新学粤语厌之:你们全是读书读屎片。

    与我共有此心者,呜呼!共勉!位卑未敢忘忧国。

    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,融冰之路也必将久远。有今天的恶果,除了贫穷,一定还因为方方面面。但是请更多不满吧,更多行动吧,更多的人做点什么,哪怕只是在网络上声援我,因为我可能十分需要你们的声援。

    一个中国通白人朋友劝告我不要发声,因为我是个异国人,不该管,不能管。一部分中国民众不会高兴我的过问,“流浪儿童死就死了,与我何关?”当有人揭此伤疤,必定暴跳如雷,恨不得生啖我肉。

    如果惹来哪位官老爷的不高兴,我更是随时会被封杀,从此叶惟消失在中国矣。

    荒天下之大谬!滑天下之大稽!古时尚有言官,如今连一嚼舌书生都容不下乎?

    若然此凶言成真,吾一哂笑也。各位官老爷,你们长居朱门之内,自己不管冻死骨,也不让人去管,只因为拂了你们的面子,把你们从酒池肉林之中拉出去吹吹风,就气急败坏,恨不能把我凌迟处死?可笑之极!无耻之尤!

    杜甫诗云:“安得广厦千万间,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,风雨不动安如山!呜呼!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,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!”

    我今篡诗以言志:“安得乐园千万间,大庇天下孩童俱欢颜,风雨不动安如山!呜呼!何时街道不再见流儿,叶惟被驱逐出境亦足!”

    我知道在中国,官老爷之权势一言可予人生,一言可予人死。

    我求求你们!我求你们了,哪位官老爷发发好心,救救这些孩子!其实事情很复杂吗?一点都不。这事最简单不过,因为这事的是非对错毫无争议。若官老爷们的脑子不够用,我这个异乡归祖寒士有个速速破冰的天真建议:

    只要全国警察都全城肃清,对于流浪儿童,不管是自愿的、被迫的、跟着真父母的、假父母的,见一个救一个;对于失职父母... 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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